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学校第四届教代会将于2025年7月召开。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表达合理诉求的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
二、提案撰写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应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中的要求进行撰写。每份提案需完整填写提案表,由教代会正式代表担任提案人,且至少需四名教职工为附议人。提案应包含明确的案名,精准概括需解决的问题;详细阐述提案事由,说明提案原因、依据及情况分析,鼓励提供调研数据支撑;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措施,确保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提案须坚持一事一案原则,内容简明扼要、逻辑清晰。
(二)提案选题应紧密围绕学校实施发展规划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选题应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结合,以关注学校规划的各项事业发展走向、聚焦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为基本前提。
(三)代表提出提案前,务必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广泛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案能够充分反映群众心声。
(四)提案内容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在提案撰写全过程中,保证提案所涉情况真实可靠、材料详实充分。
三、提案的范围
教育教学:探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举措。
学科建设:围绕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团队建设、学科平台搭建、学科交叉融合等内容,提出促进学科水平提升的建议。
师资队伍:研究加强教师引进、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师资成长环境等方面的方案。
科研创新:提出推动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的策略。
管理服务:针对学校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提高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的办法。
校园文化:就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培育良好校风学风等内容建言献策。
其他:其他与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且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及建议 。
四、提案的递交
请各二级工会将提案于6月26日之前,将收集整理好的提案提交至工会办公室(行政楼410)。
附件:东莞城市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