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推荐“最美职工”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编辑:admin 审核:管理员 时间:2022/4/2 浏览:10086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职工干一行、爱一行,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的作风,充分展示广大一线职工的时代风采,为东莞“双万”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东莞市总工会推荐“最美工会主席、最美职工”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开展2022推荐“最美职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岗位上勇挑重担,吃苦耐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在工作岗位上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有效推进学校发展等方面有显著成效,得到广大职工认可。

(五)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工作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教职工。

(六)须在本单位工作两年(含)以上。

三、推荐方式

“最美职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各二级工会确定推荐人选或个人对推荐条件进行自荐,填写“最美职工”推荐表。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职工、贴近工作的原则,组织教职工广泛参与推荐,确保推荐的人选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

3.每个二级工会推荐不多于一名“最美职工”,材料于47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51256915@qq.com。


 

附件:1.东莞市“最美职工”推荐表

         2.东莞市“最美职工”信息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22年推荐“最美工会主席、最美职工”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慈善·玉兰关爱”女性健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2022年教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情况摸底的通知
工会通知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