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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十大劳动法新闻事件”揭晓
作者:admin编辑:admin 审核:管理员 时间:2021/12/20 浏览:1700

12月17日,由南方工报联合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举办的“2021年广东十大劳动法新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广东12月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广东要求正常支付因疫情隔离员工工资、广东高温津贴翻番升至每月300元等热点事件入选。

“2021年广东十大劳动法新闻事件”评选活动由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南方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组织者从各大主流媒体在2021年的新闻报道中遴选出20个有社会影响力和推动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或事件,在广东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邀请广大职工和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专家学者,一起参与票选心目中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劳动法新闻事件。最终,结合职工网络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评选出“广东十大劳动法新闻事件”。

据了解,2021年,广东在源头立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动作频频,相继出台、修订了多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新规、政策,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高温津贴升至每月300元、修改计生条例新增10天育儿假,以及发布指导意见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和失业保险,发布疫情用工指引要求正常支付隔离员工工资等。这些备受职工关注的劳动政策新闻都一一入选。此外,农民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拿走一半;格力实行“双休”,取消所有加班引热议;异地调岗突袭,广州34员工集体说“不”等热点劳动新闻事件也入选榜单。

2021年广东十大劳动法新闻事件

案例整理:许接英

案例点评:詹船海

 1 广东12月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事件:11月下旬,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比2018年的标准,此次调整增幅明显,其中执行第一类标准的广州、深圳,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提高了200元和160元。(11月29日《南方工报》)

点评:此次调整,有一个变化,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精神,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确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2 广东要求正常支付因疫情隔离员工工资

事件:6月4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通告,就近期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关心关注的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梳理出8个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其中,广东要求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员工在隔离期间的工资,引起舆论热议。(6月4日《新快报》)

点评:劳动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隔离政策,是履行公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因这种责任和义务导致无法正常出勤或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其权益该如何保障和维护?像这种涉疫情劳动关系的调整,一时之计有政策,长远之计应修法。

3 广东修改计生条例,新增10天育儿假

事件:12月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12月2日南方工报)

点评:从“二孩政策”到“三孩政策”,劳动领域里的生育权益纠纷已经增多,需要劳动执法部门和工会组织加强执法、普法和预警预判,站在维护国家人口安全的高度上,维护好劳动者的相关权益。

 4 翻番!广东高温津贴升至每月300元

事件:“6月1日起,广东实施新的高温津贴标准,标准调高至每月300元!”根据此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调高我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6月1日《南方工报》)

点评:此次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以来我省首次调整,参照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增长情况确定,较2012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多年来,全国各地陆续调高了高温津贴标准,广东一直停留在2012年的标准,遭人诟病。此次调整,是顺应民意。

  5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事件:5月10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明确规定,5月起,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于4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12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又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广州、深圳等大湾区9市区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综合南方工报)

点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灵活就业人员将越来越多,需要打破许多制度壁垒,使所有劳动者都无养老之忧、失业之忧,这是完善二次分配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

  6 格力实行“双休”,取消所有加班引热议

事件:11月22日,格力电器正式发布通知,将单双休工作制调整为“双休”工作制,并取消所有加班。如果存在确实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申请,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并报企管部门备案,后续由本部门安排调休。据悉,该通知下发,或因在11月18日格力电器30周年庆典上,不少员工在签名墙上写上周末能“双休”的心愿。(据格力电器官方微博)

点评:格力明确表示变“单双休”为“双休”,体现了企业对员工正当休息权益的尊重,虽然这种尊重姗姗来迟,但无论如何,企业以实际行动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权,仍值得肯定,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

  7 农民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拿走一半

事件:2020年12月,贵州惠水县一名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了180万元的赔偿款,但律师根据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3月2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我市律师涉嫌违规收费事项的情况通报(二)》称,经查,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杨某某就工伤损害赔偿事项约定风险代理,并根据风险代理约定进行收费,其行为违反《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南方都市报)

点评:此案看似农民工被律师“黑”了,实则反映了农民工维权难的窘境。针对农民工维权,我国有非常好的法律援助制度。2003年9月生效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2006年,国务院出台意见,专门规定要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2008年8月开始,农民工因请求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8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发布

事件:10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21〕21号),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障监察3大类,共计24个问题,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据广东省人社厅网站)

点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中较为集中的三类案件类型,从降低行政争议、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出发,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生效文件作规范和细化。《指导意见》条条都是针对难点而指导,对劳动者烦心并迷茫的问题作出明确解答。

 9 异地调岗突袭,广州34员工集体说“不”

事件:原本一直在广州南沙工作,突然收到公司短信通知要求两天后调岗至东莞。东莞某美速递公司对李某等34位劳动者的异地调岗引发劳动纠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在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公司主张员工不到新岗位上班属于自动离职缺乏法律依据,遂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月26日《南方工报》)

点评:异地搬迁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成要补偿,随意解雇要赔偿。这是过去的热点,现在应该已经是法律常识了,可仍有用人单位不顾常识,只用短信一条便想搞掂,不是想象力太丰富,就是法律知识太贫乏。

10 广东多地陆续发布疫情用工指引

事件:5月下旬,广州等地疫情防控形势趋紧。6月5日,广东省人社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理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就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关心关注的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梳理出8个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广州、深圳、佛山等地人社部门也陆续发布用工指引,就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关注的工资发放、劳动合同、医疗期、维权方式路径等热点问题,做出权威解答。(综合省人社厅微信公众号及各地人社官网)

点评:不能因为疫情防控而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疫情防控而带来的劳动权益问题是一种新情况,但依然可以在既有的劳动法律法规中找到正确答案,只不过需要多一些共情之心,多一些运算。现在看来,疫情防控已成为一种常态。疫情防控之下的劳动者权益维护指引,应成为维权小册子中的常识。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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