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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教职工适龄子女入托、入学报名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编辑:admin 审核:管理员 时间:2019/3/14 浏览:703

为做好我院教职工适龄子女入托、入学工作,需对院内各单位教职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小组于3月22日前将电子表格报送工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幼儿园适龄学童:2016年9月1日前出生;

报名学校:校内艾立森幼儿园

2.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童:2013年9月1日前出生;

报名学校:寮步镇实验小学、莞城区步步高小学

3.初中一年级适龄学童: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学校:寮步镇香市中学

二、报名条件

1.学童须是我院教职工直系亲属,家长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2.我院聘用教职工,户籍在东莞或持有东莞市《特聘工作证》。

三、注意事项

1.寮步镇户籍学生(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已开始,请3月23日-25日3天自行到户口所属学校(寮步镇实验小学)报名。所需材料见“学在寮步”微信公众号《关于2019年秋季寮步镇户籍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2.莞城区招生工作于4月开展,请关注“莞学堂”微信公众号有关政策文件和申办要求。

3.我院非东莞户籍聘用教职工可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所在镇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并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可参考《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7〕35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17〕36号)并密切留意东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dg.gov.cn“积分入学”栏目以及“东莞慧教育”和“学在寮步”微信公众号栏目查阅有关政策文件和申办要求。

 

附件:

1.教职工适龄子女入托、入学报名统计表

2.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3.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附件1.2019年城市学院教职工适龄子女入托、入学报名统计表.xls
16K
附件2.〔2017〕35号《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pdf
2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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