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及二级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经校工会研究,报校党委批准,拟于 12 月底或 1 月初召开校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会工作,决定对原二级工会小组进行调整,部分升格为分工会、其他直属
工会小组不变(见附件 1)。
各二级工会组织需近期完成二级工会组织换届,并配合完成有关筹备工作。
一、主要工作内容
各二级工会召开教职工大会。机关一直属工会小组由校办牵头组织,机关二直属工会小组由学生处牵头组织,教辅直属工会小组由实验中心牵头组织。大会议题主要包括:
(一)听取原工会小组工作报告;
(二)选举新一届分工会主席及委员、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及委员、经费审查委员。
二、筹备及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基本流程
(一)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做好会前的宣传工作。筹备工作小组,由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开展筹备工作,形成工作方案(见附件 2)。起草准备有关大会材料;酝酿分工会主席及委员、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及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等建议人选(见附件 3、附件4);
(三)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由筹备工作小组向本级党组织报告筹备工作情况;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听取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经校工会批准后,由本级党组织发出大会通知;
(四)召开正式大会。产生分工会主席及委员、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及委员、经费审查委员;
(五)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做好大会的宣传工作、有关决议的落实工作。
三、二级工会组织换届有关要求
(一)分工会主席人选需是二级单位班子 成员。鼓励采取直选方式,选举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候选人可不设差额;
(二)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员额及选举。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设委员(含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3-5 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1-3 人(见附件 1)。二级工会组织委员的分工参照校工会委员分工及有关规定确定,其中须有女工委员。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不得担任经费审查会委员。工会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最少 1 人。
四、关于时间节点
(一)12 月 6 日前,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形成并上报工作方案呈报表;
(二)12 月 10 日前,经校工会批准后,发出大会通知;
(三)12 月 13 日前,召开大会。上报选举结果。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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